微信朋友圈的商品交易,在法律上属于“偶发的民事交易行为”,它可能基于朋友关系、信任关系、情谊关系等产生,一般是发生在个人之间的偶发交易,这种交易由一般的民事法律来规范,如果遇到假货、遇到违规销售等相关问题,可以依据《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来维权。
比如购买到不符合质量的产品,可以依据《合同法》第一百一十一条来要求出售人承担相应责任。
作为消费者,索赔前的购买要注意在买朋友圈代购的商品时:
1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;
2、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,大件物品最好签订书面的买卖协议;
3、保留银行、支付宝等汇款、支付凭据,一般接受汇款的账户同卖方身份要相符。
做到以上三点,发生了损害也可以依据这些证据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行索赔。
第一步:收集、保留证据:
从各角度拍下假冒伪劣产品的照片,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。
第二步:联系卖家进行退换货: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确认了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制度同样适用于微商。
因此,微店买家同样享有一定的“后悔权”。消费者网购后,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。
第三步:联系微店要求赔偿:
网络交易平台明知或应知卖家侵害买家合法权益而未采取措施的,或不能提供商家真实信息的,可向交易平台索赔。
第四步:报警立案:
卖家销售金额达5万以上,或卖家货值金额达15万以上,或两者合计达15万以上的,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。
第五步:若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,可进行索赔:
如果网购的产品侵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(如食物中毒、毁容等),有权向销售者和生产者进行索赔。
综上,对于微信购物发生损害要注意保存证据,在索赔时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。